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🤵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🤧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😍)”“进院难(🚳)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📩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🎱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🧞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🐘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🔟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🈷)院所(🐦)、医疗机构(🥁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🗒)支持创(🗑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🌂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⏱)入涉(🌸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🌡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🍙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🙏)焦重大传染(🍳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❔)儿童用(🔠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📐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🤟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🍧)局医保中心副(📱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📁)出,鼓励(📶)医保定点(🚅)医疗机构于药(🍂)品(⏪)目录更新公布后(✏)3个月内召(📣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🎯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🏄)机构(🚮)用(🍈)药目录数(🏖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😻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🛳)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🌀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💭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👛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😠)的一(💇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🚎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💃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🏐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🖲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🕥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🌔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🔀)创(🅱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🌜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📽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👽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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