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📃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🏬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🌉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🚠)付难”,文(🍱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😏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📋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🌅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👣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🧖)的(🧚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🥧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🥄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🔺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🦅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🤚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🕴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😂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🛵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🚓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😰)新药研发方(🐷)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🧐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💠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🏒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🦃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🍜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📍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🏛)药积极(🐢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🌰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👤)召开药事(🍛)会,根(🎭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🎑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☕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👛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🚝)《若干措(📓)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🛌)整(🖨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🍃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🛑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🌒)的可行路径。 (👋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🥓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🍈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🕠)长(🚤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👄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🍬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📰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🕴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➗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🔔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⏯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📩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