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🚨)展的若干措施(📧)》(以(😕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🕚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🐸)“研发难”“进(🌩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♟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🐷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⬜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🐃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🔭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➰)资规模。鼓(🥤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😹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💎)发提(🍡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🐱)得国(♉)家药品监管(😢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🥓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👶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🤹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🔞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🗃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🎷)政策解(🏴)读(📫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〰)务(🚽)是推动创(😋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⏲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📰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🤾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🙁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💃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🥜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📔)施(🎿)》提出,定期调(♒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🎭)。在坚持“保基(🎽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😱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👹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🦖)值大、患(🛶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🕥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👻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🎿)系的(💍)第一步。该目录(😮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🌅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🔊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♐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🛎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🐱)中(🏕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🕹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🎎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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