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🍆)卫生健(🌅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🐍)高质量发展的(🍸)若干措(♈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🔉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🔂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🍹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🔼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🐫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🦃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⏰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🍰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🔪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🥅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🌁)的创新药,企(😣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🏕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🏤)主规格、参(💧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♟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💡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🛣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⏮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⛺)务是推(📨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🥓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🦑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👿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🔌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🤦)况必需的(🌋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🏮)点是(🏤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♿)药目(🔼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🍟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♉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🐸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🚦)务(😀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🐯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🈹)将明确基本医(⛩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🧘)家医(⭕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🙁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🐋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🦄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🆑)。” 中新健康(🥍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😨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🌫)”。国家(👕)医保局相关负(🍈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🐦)以用的是推(🕌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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