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🛰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😟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👌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⏰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🤟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🍧)归集和分(🎫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🦊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⬇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🎋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💹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🎁)投资基金等(🅿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🆚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💹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🏍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📱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🥙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🚾)创新药(🎴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🍡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🏊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😁),首要任务(⌛)是推动创新(⛴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🔎)更(🥤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🤱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👋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✴)占(🖇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🎌)判药(👗)品和商(📛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💺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🚬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⬜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🎮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💪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♎)保(🔥)险创新(🖐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🚬)纳入创新程度(🐕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🙃)益显著且超出(📤)基本医保保障(🚬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🏆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🎩)心宇(🔵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♒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⚽)受力的高价值(🕍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🧦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🐑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😗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📁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🍇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🛡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💠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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