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🛁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🈯)《若(🔯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🤘)“研发难”“进(🕘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🏬)决措施。 (🏳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🔭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🤺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🔲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🌓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🎉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🥀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👜),为(🏄)创新药(😈)研发(👰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🗓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🏙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😏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🌴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🏷)药、支付范围等(🍌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🐠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👷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💠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🚸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💪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➖)调,首要(🐏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🐲)《若干措施(🌱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🌈)新公布后3个(🙈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🧐)色通道,保(🎊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🚊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🐝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😗)比等为由影响(🥟)创(👻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🕴)(即同(🧢)一通用(🔽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🚿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🧘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🤤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🎌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🙍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🚗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🕎)的高价值创新(🎢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🍪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🕯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🐹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📲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🏗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💆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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