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🕍)医保局、国(🌛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👯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💞)国统一的医(🌱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㊗)发(👢)适配(🚕)创(☔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🕍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🐄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❣)升创(😒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🆗)新药(🤛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🤤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🕶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🆗)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🐲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🚬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📉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🕡)药品(🙌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🙋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🎖)专门(🚂)提到组织实(🏃)施创(🅾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🖍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💾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📮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🔰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🏕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🔶)布后3个月(👜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🖤)及时调整(📙)药品配备(🍙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🏝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🕙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💗)整优化基本(🥣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🏓)新(🤬)药纳入医保目(🏎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✏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🏞)保支付(🌷)范围的可行路(💹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👚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🏦)商保创新药(🖐)目(💩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🧟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🏥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🌊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🤝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🐗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🗞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🎟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📰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🥐)界在这(⛄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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