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😆)新药企发(⛓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🌟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🤫)于创新(🛶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🤑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🍘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🍉)资(🖖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❔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♓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👑)药,企业(🚜)可同(🆗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🆔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🅰)、(🌧)儿童(📙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😍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🥘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☕)主任王(🏹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🌝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🏃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🐸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🙎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🌮)保目录(🐦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❓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📿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🏯)上,按(⏱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🚒)新药纳(🏰)入医保(💟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💏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🔯)围的可行路(🎿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😇)一大亮点是(♋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🥍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🍆)且超(⛴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🉐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🍍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🅿)纳入医保(🐆)药品目录、(🍡)商(❌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💁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⛲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👐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😗)计的(🏥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💑)样(🥚),这是市场行为(🎉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🕊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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