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🌱)健康委印(⏲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🅰)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😘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🗻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🚰),文件提到(🧠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🦄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🤠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🦎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🐙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⏮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🔈)受理的创新(🎯)药(🔘),企业(🤸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🥝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🛬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🕙)药物研发国家科(👬)技重(🕘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🐭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🎵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🍫)部(😆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👀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🌧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⏱)新公布后(💥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💑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🥕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🚸)用药权益。 (👘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🏴)量、药占比等(🚒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😅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💿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🎆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🐭)保支付范围(🔡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🐹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🤕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😱)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👗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😵)新药。 在(🔧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🍗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🌫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🌭)创新药(🦊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🆕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🈴)申报、同步调(💆)整,程(😃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👠)进入商保,并(🔺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🌶)产品设(💓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✨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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