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🌗)1日,国(🆎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🍠)注意到,对于(🥠)业界关心的创新(🌧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😹)体(👆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😏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🌯)研院(🥌)所(⛎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😵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㊙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🔎)过创新药(😫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🏧)对(👄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💝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👪)方(🏷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🌚)新药物研发(📷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🌃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🕋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🚝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🙋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🔫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👫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🏞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🐤)外,不得(➕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🥍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🤤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🐹)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🥎)干措施(🤠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🌎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🤜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🖊)事件等特(🐩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🧕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🛏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🌔)医保保(🏌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💅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🔁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🎳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🉐)提(👲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♍)医保局(🉐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➗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📹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🦂)药(🐞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🚺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🥤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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