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🐒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🕚)措施(⛄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🤯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🕴)难”“支付难(😱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🍖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🥚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🌅)的医保信息平(🚁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❗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😀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🏾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♑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🕐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🈹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🦐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💗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💙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🎉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📨)大专项,聚焦(🈲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🚙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💐)发相关任务落地(🧔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💪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🥩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🐜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⛓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🐯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🎡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🧦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💻)药品只能(🎃)有两个规格的(📉)限制(🐮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🔚)“保基本(⏫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🍅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🙊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🛣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🐽))。重(🦑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🍳)者获益(🐷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🎢)保保障范围(🍭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😼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🍻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✒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🛂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🎲)家医保局计划(📨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🆒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🏾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🤰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⏲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👦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🈺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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