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🌈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🍕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🐃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⏺)据用于创新药(🌻)研(🔺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🤞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💘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🕚)险扩大创新(🌥)药投资规模(🏣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📭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💪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🎃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🏑)面,文件(🤦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❤)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😏)制(😇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😐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🖱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🤘)障临床诊(💋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🚌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🏒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♿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🛄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🌮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⛔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🔢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⛸)健(🐑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🍻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🍏)保保(🤢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💵)提供新支付(🧟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🍢)整,程序基本一(🚑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🚵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🦍)记者还在发布会(🖋)现场(🍼)获悉,商(😽)保创新药目(💑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🦀)入商保,并(⛩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🛁)保局相关负(🎸)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🖼)不(🤰)同的产品设计(👉)的时候定位可(🙉)能不一样,这是(❌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💸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🎱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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