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🚗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🏸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🔷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🐺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😴)求等数据(📡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⛄)的数(🕎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🖕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♌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🍴)新药投资规(👙)模(🗣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🥘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🐪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🚸)监管部门(📖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🎻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📹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🍒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🐣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🚆)医(🈯)疗机构。 (⛵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🗻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👡)规”限制(㊗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🥨)化基本(😄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🤩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🍱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🈶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💢)行路径。 (📭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🆕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🐮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🎆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😓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🍓)场,国家医保(🍘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💼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🍍)步。该(🕙)目录将(💻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🈂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🥌)保局计(🥩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🥂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🐈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🌰)获悉(😪),商(🥣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🚯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💅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🏺)位可能不一(🚈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🙎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🚁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