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👞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📿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🕍)创新药(🧑)企发展困境——(🆓)“研发难”“进(🤥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🤵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Ⓜ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🐱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🌱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🕛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😜)市申请获(🖊)得国家药(🎬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🏔)点对点(🎪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💴)参照药、支(🤮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🍫) 在(🦌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🤼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🈵)、罕见(❤)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👓)动药物研发相关(🧦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🐠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🕙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🐤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📙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🍛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✝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🔄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🐋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🍰)能有两个规(🐂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🍥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💹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🚋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🌅)品目录”(以下(🈷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🐀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🎦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🕟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🛥)受力的高(📝)价值(🦉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🧐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🦗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🎭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😋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📔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🌃)中新健康记者还(⏪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📺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⛄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🙄),所以用的(🌅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🎫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