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📎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🏛)》(以下(🥏)简称《若(🥩)干措施》)对外(🛳)发布(👡)。中新健康(🍱)注意到,对于业(🍀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♟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➕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🏰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😁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🐿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🛴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🗽)步申请医保部(🏊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😓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📜)务(✅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🌐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🎾)王国栋1日在(🏢)政策解(🐭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🖤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⏯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⬛)合(👞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🍾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🐏)保(🐎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👰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👺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🌵),按程序将符合(🎦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🍥)可行路径(🕺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🚇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🎅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🕉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🎆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😋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📈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🗞)本医保保障边(🔢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🚥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🔄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👼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🦖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⛽)悉,商(👺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📙),并不是(👑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🛎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💻)品设计的时候(🦑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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