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🐟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🎸)”“支付(🥛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😏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🕍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🐾)分析,开发适(👙)配创新(💁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🎄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🕝),提升创新(🍭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👭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🔹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🕓),文件(🎠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🖤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💆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🙆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📌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🛅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🈶)研发相关任务(🎡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🌎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😝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♏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💩)外,不得(🤜)以医疗机构(👈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🏮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🈳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🐜)出,定期调整(🏏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👓)序将(🔶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🎬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🏫)医(🌘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😔)录)。重点纳(🌶)入创新(🕙)程(📶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🐃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👌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🔑)局医药服(🚶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🚲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💍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🦋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💷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⛲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🤐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🍈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🎄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✴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🕢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😝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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