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🖌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😏)持创新药高(🏎)质量发展的若(📖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🦔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😊)到(🎇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🤣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🕞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🧐)面(🌽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💔)险扩(🤫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🎭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📀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🍃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⛩)市(🍅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🐄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🐹)给予点对点政(🍘)策指(⛪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🐪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⌛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🐮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💀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🔲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🔏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👤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🌆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🍡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👥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🐉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🍀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🔼)合(👄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🚩)备使用(⛺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⛺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💿)药品只能有两(👽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🎽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🥟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🐜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🔧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🍦)录”(以下称商(🔀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🏚)障范围的(😮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💠)全多层次用药保(🤦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👕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🔢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🗯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🌗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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