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🛋)1日,国(⚪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😮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⚾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🤵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🦒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💨) 《若干措(👾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🧢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📭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🎖)台(📹),做好疾病(🚜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🌤)险(🍥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⬜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🚍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👠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🚼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🗄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😉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🌕)开展交流。 (🍅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🍾)药物研发(🥓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📅)病、儿童用(🧑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✡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🤘)施并完善(👄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🚐)在(🕣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🥍)医疗机构于药品(🥋)目录(🎑)更新(🎠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♊)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🚐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🍧)以医疗机构用(🙊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🚒)备使(🈳)用。医保(🕑)目录内谈判(💪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❕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🏢)本(🎳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🦎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🥞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🏒)业健康保险(🎌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🚠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🚓)用药保障体(🎲)系的第一步。该(🌁)目录将明确(📷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🔙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👟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🥨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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