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🕴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🎙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🦉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🏈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🕵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🌫)疗机构等合理(🎯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🥂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😓)康保险(👔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🔢)期(✖)投资,培育支持创(㊙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🔄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⚓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🔻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👇)大慢性(⏲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🥨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🕞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📒)使进(😢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🔃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🥍)时(🌺)调(😜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🌻)疗需(🐕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👍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📴)响创新药配备(🏌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🥠)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🅱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🔂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☕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😢)整优(🌼)化基本医(📠)保药品目录(⌛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🔂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🏴)生事件等(🈲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😳)一大亮点是提出(🛥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⛅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🌛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🥥)管理(🌯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🔒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💗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💄)支付(👢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🌧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🏝)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🛡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🗳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🏁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💞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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