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💰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🏎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🌌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🌊)措施(🤳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🖱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🚰)要依(🦀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😃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🔋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🍟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🤪)效率。 (🆕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🦌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🔡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📼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💙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🆖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😑)目录准入涉及(⚪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🍽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✨)药物研发(📝)国家科技重大(🚴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🎄)大慢性病、儿(📗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🚇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😌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🏍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🔴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🛃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🍀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🏈)立“商业健康保(🚐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🤟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🤽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📽)医(💀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📭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🕴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😮)药目(🥠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🤞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🎅)出基本医保(🙍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♎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💸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🕰)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🎾)中新健康记(🖤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🐧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👨)是(🐸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⏬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🐸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📜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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