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🥎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⛩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🈸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🍢)心的(🥀)创新药(🕵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🐟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👉)《若干措施(🈚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👐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🧦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🧖)研发方向、布局(🐿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📖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🎩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🕑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🙀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🏰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🚆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🙂)重大专(🌭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👱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🚵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🙏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⛴)药积极进(🌒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🉑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🆔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🏡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👯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💚) (🌚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📷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🍰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🛐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😀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👆)程度高、(🐝)临(🍫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😲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⛔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😭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🏖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🔉)划实现商保(😝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🚶)保创新药目录或(🖋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🚒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🤘)计(🥫)的时候定位可能(🥘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🐑)该(🕟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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