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🌵)质量发展的若(🥦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😓)的创新药企发展(🚯)困(👑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🚦)干措(🌴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🥖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🛒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🌒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🧑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💦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🈯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☕)资(🔳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⤵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👇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⛪)指导。医保部门(⌛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🤓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👆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♟)病、儿童(😼)用药、罕见(🔄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🎤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👼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🎏)医保中心(🚓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🌩)。 《若干措(👍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🦑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🕕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🙋)及时调(🐽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☕)求和患者合理(💙)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🦀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🚩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🚱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🛒)药品只能有两(🐍)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📣) (🌜)《若干措(🌯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🍐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🎎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📤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📹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🌽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🏆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🔯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🍨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🔊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🐖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🚥)会现场获(🗣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⬆)推荐进入商(🖌)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🏨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⏪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🐓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🦀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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