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📕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🎍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⛅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🍨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🏁)研发(🆗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🍿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🛏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👼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😳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🚐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🗝) 另(👎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🧕)门(🔲)与企业可围(🕊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🛴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🍍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🏩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🥇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🚍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🛬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🚰)目录更新(🐿)公(💫)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🧓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🐣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🍢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🎡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✖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📭)等特殊情况(🎚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👦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😷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🚃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🐃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🦁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😪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👯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🛥)保目录(🛃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🥚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🏭)康记者还在(🍵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📿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📽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🤺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➗)场的边(🔌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🕸)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🙍)该也(🍺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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