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🏷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📕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✅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🌭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🆔)给出(📥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🕖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🎋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⭐)据产(🐔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💘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🧖)研发(💻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㊙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👪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⬛)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😽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🍚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😣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🌊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🍱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📥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🏂)慢性(😫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💷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🧡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😽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🔝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🎓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🚋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👦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💆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⏯)保创(🎗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🍌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🤬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🥤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🕋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🤷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👐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👬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📵)临床价(🍡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🥪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🏫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😶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🍹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🤯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🏤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🏦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🖍)发(👶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🃏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💣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📵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