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🗾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😒)措(🤨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📩),对于(🔖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💊)据用于创新药(👥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📙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🚧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🏕)研发需(🌇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⭕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➗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😐)线,提升创新效(🎀)率(🌼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😜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🚍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👊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🤶)育支持(🔸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🐋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🛸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🔌)性病、(👺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⛱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🛢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💏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📓) (🏺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🎨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📘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🔉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🔻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🍬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🔻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🌥)药品只(🍘)能(👛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🌾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💦),可商(👿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🎌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💳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💭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💺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🏤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🏈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🚽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♉)创新药目录与(🙀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🐈)以自主(🚳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🆒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😔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😝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