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🔓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🎍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🖖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🐻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🚨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🆙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🧔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👂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🌯)用药(🙌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💱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🍸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🥅)创新药投(🤦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💫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🏑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💧)资本。 (😩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🕎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🐮)。 在统筹(🔸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🎆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♋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😟)任务是推动创(🔼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😴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🔷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〰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❌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🌮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⛹)(即同一(🤹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👜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😾)大公共(🔸)卫(😳)生事件等特(😒)殊情况必(🍻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👽)一大(📲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📞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👧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🏩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🈵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🏎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🥗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🥢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🤶)场获悉,商保创(🤙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🤙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⛵)人(😸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🙆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🥃)边(🏬)界在这里(😦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🚜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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