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🐢)新(🙄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🕑)》(以下(⛎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🤚)新健康注意(👕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👨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🐁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🔐)合理(➖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🚽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🍓)新药投(🔔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📏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🎧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⏮)出,上(🕥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🏫)请医保部门给予(🤝)点对(❄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♓)围(🏸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🔐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💨)门提(⏺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🛷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🐜)性病、(🌊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🔃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🥄)上强调(🏹),首要任务(👱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🎏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🔡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🧖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🌘)格的限(💄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⏲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🌗)目(📜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🚄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🙏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♋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✉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🔃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🏳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🎍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🎏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🍓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🤸)承受力的(🔛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⭕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🉑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💠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🤚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🦐)为,市场的边(🆙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❤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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