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🀄) 7月1日(🎆),国(🏽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🤜)康注意到(💝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🆕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🕐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🌉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🆙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🗃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🌘)康(🐏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✨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♌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🐓)理(🧜)的创新药(🗃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🤨)指导。医保(📼)部门与企业可围(🔸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🙆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🎃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🌧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🎭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📦)部门联动的(🚾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🐪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🎤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🚯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🤩)和(🖲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❓)药品只能(🥗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🚡)基本医(🕋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🐑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😺)付范围的可行(🚍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📔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🏮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💘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🥟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😟)医药服(🔀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💧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🍹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🧥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🕠)新(😍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🐸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🚮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🍱)创(🕺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🙆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🕝)家医保局相(🌏)关(⬅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📞)的时候定位可能(💲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🦗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