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⚪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🤚)困境—(💪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🐖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🐌)施》首(🚼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🚰)创新药研发需(🏚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🐣)资金方面(💷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🤔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㊙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💭),企业可同步申(🔟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🌰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🐃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💰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🍜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🛹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🍓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🦄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👸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🦆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👹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🈲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🔑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👘)合理(🛶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🍠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👿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🚧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🚞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😠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Ⓜ)件中的一大(🔩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🔮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📗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💡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📕)且超出基本医保(🌱)保障范(🕶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👪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➿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🅿)体系的第一(🥓)步。该目录将明(✒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👐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🖼)品目录、商(🎱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👗)者(🍍)。” 中(♑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🚛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🌒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🈴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🏷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🏳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🍌),而且价格(🎒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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