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🛣)条便提出(🏚)“支持医保数据(👘)用于(❄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🏟)、医疗机构等合(✏)理确(🤐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💏) (🏏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🦏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👃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😎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✂)新(🐖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🐕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🔌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🏆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🏉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🐵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🚛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🦉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🧞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🕥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⛏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🔆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🐗)后(🏎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🧕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😶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🛐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💨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🛒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🐊)和商保创新(🕯)药目(🔆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🧕)名(🏦)药品只(🥫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🎉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💍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💋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🛅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🗃)管理(🚋)司司长黄心宇(⛄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😥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👟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🙁)新(🚢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❎)计划实现商保(💭)创新(📈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🚼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🐈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🔁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💷)悉,商(🎦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🍝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🏍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🛅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👴)里,所以用的是(📇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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