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😵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🍴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📞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🧓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🚰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💘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😝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🗺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🚩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🎿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🏗)新(🕧)药,企(🈷)业可(➕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✍)等开展交流(🏗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🌂)焦重(💃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💕)慢(🏬)性病、儿童(🤕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❓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〽)心副(🕝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🔹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🍣)新药(🤾)积极进入医(🦓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💊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🆒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🍾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🚝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📢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🏀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〰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♋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🗨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🔨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❓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🧞)保支付范围(🤣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🔕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🎶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⛰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🤝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🚢)体系(🔺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🔌)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👴)划实(🙏)现商保创(📧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🙅)致,企业可以(🍐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🏮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📗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✡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🍱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🚥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😃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✈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🥧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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