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🔌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🔁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👋)院难(😮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🛀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👰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❔)发(😷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💺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🍵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🌸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🔓)品(🥘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📛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🆗)布局研发管线(🌄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💭)业(🌝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🈹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🏦)给予(🎪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🕖)、支(🛠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🚜)实施创新药物(🧓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🐴)务落地实施并完(💸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🌼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⛪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🎈)保定点医疗机(💢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💶),根据需要及时调(⛸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🐂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🚶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🍙)品两(🗜)规”限制(即(🍺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👱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🔹)医保支付范(📖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🈸)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🧝)新(🦒)药目录是健全多(✂)层次用药(🏐)保障体系(📬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👴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🔪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🚓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🕍)计(🍙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🎏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🎪)同时(📠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🎭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🧑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🥚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