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🐟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🎃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🗨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🧗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🍧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👪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🍢)等(🕜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🛃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🥞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🧕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⛱)管部门受理的创(✂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🤡)保部门(👙)与企业可围(🍆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🏑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⏹)在(🚺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😷)染病、高(🍄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🐒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🍠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🍽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👻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🍐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🚛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🌱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🤛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🥦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🦅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🕝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👵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🥚)的创新(🥨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🙎)需(🐉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🏨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💘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📕)“商业(🚑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🚚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🔈)现场,国家(🧀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🍖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🐸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🛌)现商(⏸)保创新药目(🔷)录与医保(🆚)目(🚕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➕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🚫)品目录、商保(😯)创新药目(😢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🚯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⬛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🍓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🖨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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