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🚞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👥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🔟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🐆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🏊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⭕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🔆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🎼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🌦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🐛)出,鼓(🖨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⛔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🎿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🐲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💼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💦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🛰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🌷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🚠) 在统筹推动(😿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📷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📫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🦆)门(💫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👐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🍅)副(👖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🚞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🙆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😒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🎒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🕗)绿色通道,保障(⚫)临床诊(🌂)疗需求(🎪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🖱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🤬)响(😢)创新药配备使用(🍝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🥕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🎖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🐢)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💒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🚸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👈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🔛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🧀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🔂)健(🦄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🌗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🥐)还在发(💇)布会现场(🥢)获悉,商(😲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⚓)的产(🕚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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