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🚕)创新药高质(🍭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😖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🌦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🐛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💋)全国(🔖)统(🦔)一的医保信(👺)息平(🥫)台,做(🕵)好疾(📞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🔗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🚰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👨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🔔)升创新效率。 (🌚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⬆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🎎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🐱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🥉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🏰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🏁)入(🥃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😅)。 在统(🤒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🌔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🛫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🅾)保局医(😤)保中心副主(🥉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😶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👀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🌖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🌶)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🥏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💸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🎢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🎚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㊙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✋)限制)。 (🎴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🤙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📳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🎟)保险创新(🍣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🐬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🕋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🕯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🌝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🤦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🐙)荐进入商(⭐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😧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🏌)时候定位(✴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💶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😸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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