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🎱)卫生健康委印发(🍾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📀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⛵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♋)医保信息平(💽)台(🍠)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🚓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🖐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🗜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💺)发(🛤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🔦)。 在资金方面(🤜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🌟)健康(🐙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👀)资规模(💈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♊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🚲)资(😾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🚊)展交(🎳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🍳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😷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🐑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🚵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⏮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✅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🌝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🖼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❕)新药目录内药品(😋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🍯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🔞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😕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👯)健康保(⬜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🛂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🥉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🛑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🐺)用药保障体系(💤)的(💟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🔦)提供(🙌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💋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🍥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📡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🤹)中新健(🥃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🤾)家(🕖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🛩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🔶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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