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🔄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🌵)发展的若(📇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❗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🌲)体(⬜)来(🗂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🤡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🔉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🔠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🍤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⛵)本。 另外,文(🤱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🔶),企业可(💱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🔹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🧠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🦕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🤯)施创(🥦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🏍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🚼)联动的支(🏆)持机制。 (🗯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🌮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🙁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🤚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🚌)。 《若(💨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💛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🌼)时(🐼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🔏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👚)新药(🌛)配(🏾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🔖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🎼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🌤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🥔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🚃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📩)创(👵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🔝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🛍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😜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🐴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🀄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🌬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🕖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🐓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👱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👧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😚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🌉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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