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💍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🚄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🐬)持医(🆚)保数据(⛑)用(🦌)于创新药(🥦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🎶)数据归集和(🔡)分析,开发(👜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🔢)持医药(♎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🍆)创新效率。 在(😕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🙇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✝)资基(♑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📯)外(🤟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🍓)国家(➿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♏)业可同(🤵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🦗)动(🎯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🙎)施创新(🖤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🕒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🤤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👝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🙀)构用药目(💭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👩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🎏)同一通用(🌱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🚹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🧐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⬆)持(🏘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🆓)殊情况必需的创(🗒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🚬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💖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🥉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🌕)宇表(🏹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😣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🛄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📤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🐊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🤤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😇)商保创新药目(♏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🎂)”。国家医(🏇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🙎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🎥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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