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🕘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⚪)“研发(🛍)难”“进(🕖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🔏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😂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🥗)布局(🌭)研发管线,提升(😐)创新效率。 (🔤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🔇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🧟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🧒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🗺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🔸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🎗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🥢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💉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🏹)物研发国家科技(👔)重(🦂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🐠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🏑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🌒)发相关任务落(😠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😙) 此前,即使进了(🍇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💨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🔞)保定点医疗机(👎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🌾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💼)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😃)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🚧)机构(🎤)用(🕔)药目(🕴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😉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🎚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😊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🍶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❕)创新药,可商(👠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⛔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🐛)创新药。 (📯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👙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㊗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🎤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⤴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😴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💆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🍀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📱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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