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🦑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🐹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🤵)于(🤔)业界关心的(💩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👋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🔽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📴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🌵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👐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🚀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🛸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🐟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🧔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🍇)发提供稳定(🌸)的(🚎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🍞)资本。 (😆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🤡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💭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♿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🚤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🤓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📮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🕦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🐤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🙋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🍫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⚫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😼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😼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🥩)设(🍴)立临时采(🌟)购绿色通(🌒)道,保障临床(🏪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🍮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🤼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🏁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🦍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🌷)设(💇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🍸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♿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🌒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🌞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🐖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🕔)保承受力(💶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🦒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⛅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🐷)创新药目(💛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🎄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🙃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🕗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❣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🏎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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