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⛺)1日,国(🎶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🗜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🏾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🥇)“研发(📝)难(🤬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🍪)》首(🕰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📑)用(📻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🐚)求的数据产品(🍃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♓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💼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♿)长期投资,培(📲)育支(🛍)持(👀)创新药(🐲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🗣)门受理(🗻)的创新药,企(📖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🤱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🛹)的主规格、(🚝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📯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🏌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🍤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🆑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📿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🌻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💤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📲)前(🛏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🌘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🤲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🍞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🐑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🧣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🙃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❓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🎶)品目录。在(👩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🥚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🐈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📘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☔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⛎)基本医保保障(🚜)边界,为(🐛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🎚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📟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🤝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🏗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🏩)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