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🚨)7月1日,国(🤸)家医保局、(🎣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🙅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🤔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🏛)企(🐑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🏓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🍍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🍩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🏎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🐊)向、布(✅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👽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🔙)通过(🤳)创新药投资基金(🙏)等多种(🥃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🏌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🏡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🔥)部门受理的创(🚚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🐷)给予(🧚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🖲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🐨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🧝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➰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➖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🏤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😔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⛹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🕺)栋1日(🦆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🚝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😊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🚎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🔈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👃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🐷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🦗)录内药品(🥗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🤼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🌝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🐫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🕑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🤢)创新药目录(🤫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🍉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🕓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👅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🎑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👧)申报(🥤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👤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🔟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🏟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🚭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💺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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