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📗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🔟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🖋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🍛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🏷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🆖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🥝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🏭)、(🚜)临床用药需(🆒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🏼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🧣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👘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📦)药品目录准入(🛎)涉及的主规(🦉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🎓)研发国(🚸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🗯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🐦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🗂),即使进了医保(🈴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⏭)在医(🐾)院(🤟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😘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🥛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🌻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🚋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💄)配备或设(⏩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🤽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🎷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🍡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🚆)药(⛳)目录内药品(🐪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👽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💒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🌿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📦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👯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💨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😣)。 在发布会(⚡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🚐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🥋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🐥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🐺)付渠道。” 黄(📢)心宇进一步(🚈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👑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🛒)者。” (📁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🚱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👸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㊙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🤸)荐,而且价(🥕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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