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🌜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🦒)新(🧐)药企发展困境—(😁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🔀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📱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🐰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💊)发需(🔏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🍉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🐓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🏩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🌰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🎑)受理的创新药(❕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⛱)给予点对点政策(🔄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🀄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🀄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🔜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😙)进(🌹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🙅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💎)立临时采购绿(🏩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🌉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🏥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👨)由影响创新(🥦)药配备使(😞)用(🚳)。医保目录内(🐷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⬜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🍖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🛑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👂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🌨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👈)径。 另外,此次(🕌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🏁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🥉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🍾)多层次用药保障(😄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🖋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🥞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🐽)录同时(🕞)申报、同步(🏋)调(⭕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🧡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🕵)两者。” 中新(🏓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🔛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🎆)商保(😽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🌳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