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🎹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♉)《支持创新药(📓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🚾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🎩)关心的创新药企(🚔)发(🎧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📅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🏿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🌎)要依托全(🛂)国统一的医保信(📈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🍶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🌷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📃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👄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⏩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⏲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📉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🐝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😕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🥅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🥘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🤘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💶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🚃)药事会(📍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🦅)占比(👹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🎭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🅿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🤗)用(🛁)名药(🐉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♏)干措施(🗓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🗑)保药(🖨)品目录(⬆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🕵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💯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✍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🆎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🐁)立“商业健(🚓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🗑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❔)、患者获益显(🏧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🛩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😈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🚴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✔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🕒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✅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🚾)不一样,这(📓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