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📤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💒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📹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💂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🌍)和分析,开(🛳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💣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🌵)部门受理的(👿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🤧)在统筹推动创(🆚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🈯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🏋)发重大慢性(🍎)病、儿童用药、(✡)罕(🔤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😒)善(➿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📐)前,即使(🐔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🦋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💱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🤘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🔏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🙊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🛏)和商保创(🔑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😳)“一品(🏞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🦓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📡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🥞)入医保支(🦖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👽)健康保险创新(😌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🧀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🌝)创新程(🧚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🚁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👍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🍈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🎎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👣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📋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🗓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🏞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🕰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✍)医保局(🐟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😋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🍂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😟)界在这里,所(🌛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🖖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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