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💺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🍏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🛑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😤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🈵)好疾病谱、临(🕋)床用药需求(🍂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👬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💻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🖕)业健康保险公(🧟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📿)药研发提(📴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😢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🥤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🥕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😣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🌄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🐶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🔪) 《若干措(⚪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🆓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🗼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🖌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🔠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🚗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🤒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🏹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🌳)另外,此次文(🍀)件中的一大(📄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💏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💄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🙏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🏊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💙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🏩)新药目录是健(📕)全(🏚)多层次用(🏬)药保障体系的(🤱)第一步。该目录(🎪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🈷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🧐)、同步调(🗿)整,程(🎾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🎎)自主申报纳入(🔀)医保药(🧒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😳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📸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🔐)入商保,并不(🌩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👱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😶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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