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🤯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📵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🥞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🥛)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🐼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⏹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🤒) 在资金方面,文(🏍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🈺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🐏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🐍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📳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🏊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👄)付范(👀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🎍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🏬)多部(🍮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🤫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🐞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🔫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🎺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😝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🐵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🏾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🛫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🏳)(即(🥪)同一通(🌐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🛤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♎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😌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📍)高、临(🚽)床价值(🔤)大(🎍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🍕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🍢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🕗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🗣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🖍)系的第一步。该(🎿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🗯)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🎃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🚘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🦉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😢)、同(🔤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🔞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👏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🌠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⛳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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