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🥟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👗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🏝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🕌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🍌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🔍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⛽)企业、科研院所(🧠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🥧),文件(🛌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♉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🏯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👂)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🔑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💴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🛁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🐆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💊)录准(🐚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🚻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🐙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🐊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📲)上强调(💦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🛃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✅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🖖)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🎫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🌀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🏨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🕑)受“一品两规(💥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🤹)两个规格(🏚)的限(😆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🧠)期调整优化基(🌙)本医保药品目录(👢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🥍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😙)纳入医保目(🤓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⛵)件等(❄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🐑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📡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🚷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🎆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💚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🌎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👖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🚸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👎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👗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💓)品是推荐(👸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🔋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🚟)以用的(🍕)是推(👄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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