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🦑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🔎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👪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🎒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👽)用药需求等数(❓)据归集和分(🤓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🎉)数(🛂)据产品(🏺),支持医(🎂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🕵)布局研发管(💠)线(💨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📰) 在资金(🏯)方面,文件提出,鼓(⏸)励商(❄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🚛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👡)研发(🌮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🥞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🌠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🌛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🌱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🈷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✳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🍟)药(🧓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🌰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🔇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👽)据需要(💍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🌽)比等为由(🔗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🖕)保目(🌦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🐥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💑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🥊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➰)是提出(🎂)设(🙈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🎟)创新(😺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㊗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🕖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🎻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🥃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🦌)保障边界,为超出(⏯)基本医(🏻)保承受力的高(🕑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🈚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🙊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🕹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🈶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😩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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